居民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,满足条件可按比例退还卖房个税

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住建部公告,居民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。政策规定,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,在出售房屋之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,可以申请退还出售住房时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。新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房屋转让金额,全额退还个税;新购房金额小于原房屋转让金额,按新购房金额占原房屋金额比例,计算可退税额。税务总局同步更新征管细则,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办税大厅提交退税申请,需要提供房屋交易合同、房款凭证、产权资料。该政策利好改善型住房需求,不少个人在房屋交易时不了解退税规则,错过申请窗口期。财税服务机构提示,时间节点以网签、完税时间为准,必须在卖房后1年内完成新购房交易,并且在同一城市,同时保存全套房产交易资料。有换房计划的个人,提前测算退税金额,把握申请时限,避免错过退税窗口期。
